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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mily 歡樂派會員服務契約(通用)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 Funmily 歡樂派會員並使用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尤其當您在線上點選「同意」鍵時,您即註冊成為 Funmily 歡樂派會員及同意使用 Funmily 歡樂派(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任何服務,即同時表示您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規定;另外提醒您,此處之規定隨時可能會變更,敬請定期查閱。
註冊注意事項
您於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 Funmily 之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並願意遵守本合約書、 Funmily 遊戲通用玩家守則 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定,若您於香港以外地區使用本系統,則您同意遵守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若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服務簡介
Funmily 會員系統是「歡樂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unmil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td.)」提供的網路服務收費平台系統,您所購買的歡樂派點數卡將可享受符合 Funmily 收費平台的各項服務。我們將陸續推出其它適用於 Funmily 會員系統的遊戲、商品及服務,會員可以自由將 Funmily 點數轉移至任何 Funmily 會員系統提供的遊戲或服務,剩餘的點數會保留在 Funmily 會員系統內。未來, Funmily 將與其他廠商合作,陸續提供更多不同種類的遊戲及其他網路服務予所有會員選擇使用。
公司地址
  • 香港沙田安平街 6 號新貿中心 A 座 19 樓 8 室
  • Address: Unit 8, 19/F, Block A, New Trade Plaza, 6 On Ping Street, Shatin, Hong Kong
Funmily 歡樂派會員帳號規範
您明白一個有效証件號碼最多只可以註冊五個 Funmily 會員帳號,成功成為 Funmily 會員後,可使用 Funmily 會員帳號行使 Funmily 旗下網路遊戲之遊戲權利,無需另行註冊「遊戲帳號」。 Funmily 會員需依照各網路遊戲之計費方式,自動扣除其儲值點數。在不同遊戲中所儲值的遊戲點數不可相互轉換。為保障會員的權益, Funmily 會員帳號不得修改,且各遊戲資料各自獨立,不得合併。
資料提供
您瞭解身為 Funmily 會員及使用者一定要自行申請帳號;並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及正確的個人資料(包括電郵地址),並隨時更新過時或已經變更之個人資料(包括真實姓名及有效身分證件號碼及其他的個人資料等)。如果您提供的個人資料有任何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懷疑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權隨時取消、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使用 Funmily 各項服務之權利以及帳號內未使用的點數。此外,若您使用虛假、錯誤或不正當之方式在 Funmily 會員系統內進行「儲值」行為,本公司也將保留隨時取消、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及本公司所提供各項其他服務之權利。如玩家需要更改註冊資料,必須親臨本公司辦理,身處海外之玩家請下載 Funmily 服務表格 ,寄送 電郵 至客戶服務部,及請注意以下事項:
  1. 每個帳號只可以更改1次註冊資料
  2. 每次更改資料及各項查詢均須繳付行政費用
  3. 必須出示身份証正本
  4. 必須出示該帳號2個星期或之前的儲值點數卡或產品序號正本,以証明您為該帳號持有人
  5. 未能提供儲值點數卡或產品序號正本者,該帳號及以下之遊戲或服務會被凍結3日
  6. 如帳號內沒有點數,而又忘記密碼者,請帶備足夠繳付行政費用之未儲值的點數卡乙張
  7. 如同一時間出現多於一人聲稱擁有該帳號,本公司會即時凍結帳號。
  8. 本公司保留該帳號的最終決定權及使用權
帳號及密碼
您成為 Funmily 會員後,將得到一個 Funmily 會員帳號及密碼。您瞭解帳號一旦設定,就不可再變更;本公司人員(包括客戶服務人員、GM)絕不會主動詢問您的密碼,您就您的帳號及密碼的保管和透過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須負上完全的責任;您同意您不會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若您發現您的密碼或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但若是因為您的保管疏忽或您沒有遵守本項規定使用您的 Funmily 會員帳號及密碼,而引致您的 Funmily 會員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將無法亦不會對您負上任何責任。請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為避免您的帳號被盜用,請務必做好以下的防範措施:
  1. 避免設定過於簡單易猜的帳號密碼。
  2. 請避免設定與帳號相同的密碼。
  3. 請勿將帳號密碼透露給其他人。
  4. 請勿與其他人共用同一個會員帳號。
  5. 在網吧等公共場所離開座位時請先離開遊戲(下線)。
  6. 請勿安裝非法或來路不明的外掛程式。
  7. 若有任何人假藉活動名義要向您索取會員帳號、會員密碼、會員編號、身分證字號時,請特別留意,勿輕信而將會員帳號、會員密碼告知對方,本公司人員(包括客戶服務人員、GM)絕不會主動詢問您的密碼。
  8. 本公司在遊戲官方網站、 Funmily 歡樂派網站內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所有的費用是以遊戲營運地區使用之貨幣為單位,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並且無法退還。在您同意本合約之後,我們將獲得您的授權,依照收費制度從您的 Funmily 會員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倘因任何原因我們無法自 Funmily 會員帳號扣取點數,您的 Funmily 會員帳號將即時被終止服務。
合約書修改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的服務。如果您維持繼續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的服務,則表示您同意並接受本服務合約書內容規範之任何修改及約束。
本公司保留日後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因素)改變為任何收費模式。
Funmily 歡樂派會員系統服務之停止及更改
本公司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何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或因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所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公司對任何會員或第三者均不負任何責任。
  1. 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發生下列情況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本公司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不明原因被停止或無法提供服務時;
  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5. 會員應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可能因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訊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忽而全部或部份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者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服務與限制
所有本公司遊戲內之道具、角色、電磁記錄等,皆屬本公司所有;若伺服器超載致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之情形發生時,您同意本公司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您必須使用正當的方式進行遊戲。如您使用違法的方式進行遊戲,本公司對您的 Funmily 會員帳號將保留限制的權利;若您攻擊(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方法、程式、軟體、硬體)本公司伺服器,本公司即有權關閉所有跟您相關之IP地址,並刪除您相關帳號內的全部角色及相關電磁記錄;若您對於個人遊戲歷程有疑問,您必須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之內向本公司申請查核,若您需申請遊戲歷程,您可到問題回報區作出查詢,本公司電磁記錄保存期限為一個月,逾期未申請者,本公司恕不接受查核之申請,且於遊戲測試期間本公司亦不提供遊戲歷程之查詢。
免責聲明
本公司不保證 Funmily 會員系統所提供之各項服務附合您的要求以及相關服務的穩定、無誤及不中斷,您清楚明白承擔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的任何風險及可能衍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若因本公司自身、其關係企業、合作夥伴、供應商或相關電訊經營商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損壞、或其他人為操作上之疏忽、或錯誤而造成 Funmily 會員系統的服務中斷、暫時沒法使用、遲延、資料傳達或貯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者入侵進行篡改或偽造資料等情況而造成您的電腦系統產生損壞或資料流失及其他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上任何賠償責任。您瞭解您所購買的點數卡,一經開卡或儲值後,存入您帳號的 Funmily 點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者,此外,會員可以自由將 Funmily 點數轉移至任何 Funmily 系統提供的遊戲或服務上, Funmily 點數一經轉移,即代表其點數由轉移至的代理商或合作廠商負責,本公司亦無法進行回復或退費等動作。 若您電腦軟硬體設備不符合遊戲之等級所需、作業系統執行過多程式或因ISP網路線路的品質不良,造成遊戲進行中產生LAG的情形,而造成您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就各項服務,不負責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本公司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會員需明白及願意承擔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 您若於現實生活中就您於遊戲上之道具、人物及其他各項電磁記錄,與他人為交易或互易行為,因此而產生的糾紛,本公司恕不負責。 若因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人為因素而導致您的損失,本公司將無法賠償此部分之損失。
遊戲內之虛擬物品
所有在遊戲中所得到的虛擬物品,全屬本公司之財產,會員於遊戲內所得到的虛擬物品絕無任何擁有權,本公司亦有權回收所有於遊戲內的任何物品而不作補償和通知。 在本公司所提供之虛擬物品購物網所購得及租用之虛擬物品,其使用期限涵蓋時間包括:間歇斷線、日常維護、緊急維護、帳號被凍結、帳號異常、以及登入伺服器所需時間。 於遊戲內之虛擬物品如因系統錯亂或其他因素,而令有關物品消失或回溯,補償與否皆由本公司決定,而您必須遵守有關的補償方法。 遊戲中之虛擬物品沒有任何現金價值,其後更不可轉變為現金或其他形式的財產。 會員不得將遊戲中的虛擬物品使用於非法用途及任何其他違返本公司契約內之基本原則。 倘會員違反本合約任何規定致令本公司蒙受任何損失,本公司將保留權利,可向會員追究法律責任並追索足額賠償。
責任限制
您清楚明白及同意本公司將不會承擔任何因以下原因所造成之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之損失,本公司亦不會向您作出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之賠償(包括本公司已獲您事先告知有關賠償之可能性)會員同意使用本公司各項服務基於會員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自本公司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公司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會員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1.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之使用或無法使用或暫時中斷;
  2. 經由或透過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所購買或獲得之任何商品、資料、資訊或服務或接收之任何訊息;
  3. 您的傳輸或所傳輸之資料遭到未獲授權或非法的存取或更改或再造;
  4. 本公司以外任何第三者之聲明或行為;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其他相關事宜。
您的義務與責任
您同意對您公佈於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或透過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傳輸的一切內容負全責。 您承諾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您同意並保證不公佈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資訊於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上。 您同意不會於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上從事廣告或販賣非遊戲設定的虛擬商品行為。 而於遊戲內的宣傳產品並不是遊戲內的商品,因此亦不能對該商品進行販賣或從事廣告作業。 您不得未經授權私自對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程式進行除錯(Debug)、逆溯(Retroact)、編譯(Compile)、軟體轉換工程(Reverse-engineer the software)或任何更改原始程式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或以不當方法更改帳號或密碼,或以複製更改封包值之手段更改遊戲內容資料,或外掛程式及加速器程式,或其他不當使用方式,經本公司查明將有權把會員之帳號無限期停止本遊戲帳號之使用權以及帳號內未使用的點數,並且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情節嚴重者,則將連帶無限期停止該會員帳號之使用權(情節嚴重與否將由本公司認定),並且保留法律追訴權。 您不得假扮或以「GM」或「歡樂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組織或員工以及客服人員」或「 Funmily 歡樂派相關組織或員工以及客服人員」容易引人疑惑或誤認的角色、名稱。違者一經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或他人舉證告發,官方有權要求您更改、解散或逕行刪除該名角色或處以永久停權處分。 您同意遵守本公司網站之客服中心FAQ內容及遊戲規則。 本公司就您的行為是否符合本契約,有最終決定權。 若本公司決定您的行為違反本契約或任何法令,您同意本公司得隨時停止您使用本公司的服務。
遊戲管理
一個月內未上線,且等級二十以下者,刪除角色名稱及相關電磁記錄。 三個月內未上線,不分等級,均刪除角色名稱及相關電磁記錄。 使用半形之繁體中文、英文及數字以外之字元設定角色名稱者,一律刪除 Funmily 會員帳號內該遊戲之全部角色及相關電磁記錄。 私下以貨幣或具財產性之物買賣、互易帳號或相關電磁記錄者,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將有權刪除帳號及相關電磁記錄。 威脅其他使用 Funmily 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者或於遊戲進行中為擋路等阻礙他人順利進行遊戲、使用BUG及收授因為BUG而得來的利益或以不正當方式進行遊戲者,本公司保留對此情形及帳號、相關電磁記錄做判斷、處理的權力。 本公司將使用BUG之定義原則有最終的決定權。
補償
您同意補償本公司之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關係企業、受僱人、代理人及一切相關人員,因您違反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內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或相關法律及規則所導致及衍生之一切損失及損害包括支付上述人士須就您的違反行為所進行的一切辯護或索償訴訟及相關和解之法律費用。
私隱權之保護
除非法律規定或因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本 公司在未獲您授權時,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您的真實個人登記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您基於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本公司於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允許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於必要範圍內,得使用您所登記的會員個人資訊以提供您其他服務。您同意本公司得就您的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任何會員的個人身份,您同意並允許本公司為任何合法公開的使用。您同意本公司,於下列情形發生時,得依法公開您的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因應法律及相關主管機關要求。 為保障本公司之財產及權益。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本公司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與他人相關(互動)之帳號歷程記錄,因前三款之情形調閱者。 本公司並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第486章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所列之法律及規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Funmily 之知識產權
您清楚明白及同意 Funmily 會員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所使用之任何相關必要電腦程式及軟硬體是受到相關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之專屬性及機密性資料。您也清楚明白及同意,經由 Funmily 歡樂派會員系統的服務向您提供之所有資訊內容所包含之一切資料、音樂、錄音、電腦程式、軟體、圖形、美術設計、語言、文字及所有視聽資料、攝影圖像包括影片及錄影帶及任何音響及圖像記錄等內容是受到相關之版權、商標、服務標籤、專利或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之保護。在未經本公司或相關之專屬權及知識產權持有人明確授權,您同意將不會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佈或以任何形式再造或複製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或上述由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所提供之內容之全部或任何一部份或根據上述內容所衍生之任何製作。您同意不會透過非由本公司所提供的介面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的服務。您同意及承諾在發現有任何人士違反本服務合約書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立即告知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
終止服務
您清楚明白及同意本公司基於本身之考慮,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由於您缺乏使用本公司之服務或本公司認為您已經或將會違反本服務合約書的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及任何法律及規則,有權隨時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作為 Funmily 會員的資格及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之全部或任何部份之使用權,並且將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內之任何內容因有關對您提供之服務暫停、限制及終止而作出適當之修改、移動或刪除。本公司亦有權基於本身之考慮,可在向您發出通知或未發通知之情況下,隨時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提供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您絕對清楚明白及同意根據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之規範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在無需向您進行事先通知之情況下,本公司可以立即暫停、終止及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檔案及任何記錄。另外,您同意若您的 Funmily 會員資格及享用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之權利被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本公司對您及其他 Funmily 會員或任何第三者均不須承擔任何責任。
一般規定
  1. 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若有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2. 若您使用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進行任何網上遊戲,計費涵蓋時間包括間歇斷線、回溯、日常維護、緊急維護以及登入伺服器所需時間。
  3. 您所購買的點數卡,一經開卡儲值後,即表示已經確認進行 Funmily 會員系統下各項服務之消費,已存入您帳號的點數,本公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者或回復點數或退費等動作。
  4. 有關 Funmily 會員系統各項服務計費方式請上網查閱。
管轄法院
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依據。就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涉及的一切爭訟,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院為專屬之管轄法院。

Funmily 歡樂派會員服務契約(台灣地區專用)

歡迎加入 Funmily 歡樂派的會員。本合約載明使用 Funmily 歡樂派的服務時,應有的權利、義務及所適用的條件與條款等資料,同時記載本公司應負之責任與義務,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按下同意鍵(即表示您使用本服務)後,除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皆為真實、正確外,您也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規定,並同意接受 Funmily 歡樂派對本網站會員之規範(包括客服中心內容、 Funmily 遊戲玩家通用守則處罰條款、 、公告事項各別服務之規範等)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前言
您了解您於 Funmily 歡樂派註冊成為會員後,可使用 Funmily 歡樂派服務。當您使用 Funmily 歡樂派服務時推定同意接受 Funmily 歡樂派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並須遵守當地之法律規定。 立約人歡樂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維越、電話:(02)82269750、MAIL:bd@runup.com.tw、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2樓之4、網址: http://www.funmily.com 、統編:24357556)(以下稱「甲方」)係利用網路提供線上遊戲之人,茲因 Funmily 歡樂派服務提供事宜,與使用 Funmily 歡樂派之人(消費者個人資料請詳載於會員註冊頁面)(以下稱「乙方」)訂立本線上遊戲服務提供契約 (以下稱「本契約」),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公司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 2 號 2 樓之 4
  • Name: Funmily Corporation Ltd.
  • Address: 2F.-4, No. 2, Jian 8th Rd., Zhongh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5, Taiwan (R.O.C.)
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與各項管理規範:
  1. 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 Funmily 歡樂派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2. Funmily 歡樂派:係指甲方於遊戲網站內標示為「 Funmily 歡樂派」所含線上遊戲之統稱。
  3. 儲值: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向甲方購買一定期間內使用 Funmily 歡樂派之次數。
  4. 點數: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5.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設備透過網路傳輸的方式,於 Funmily 歡樂派內始得操作、進行之電腦遊戲軟體。
  6. 暫停遊戲權限處分:係指以限制登入 Funmily 歡樂派、扣除點數、扣除一定幅度之遊戲戰績、虛擬物品及刪除角色等方式暫時或永久禁止乙方使用 Funmily 歡樂派。
  7. 程式漏洞(BUG):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8. 外掛程式: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用以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9. 遊戲管理員(Game Master):由甲方所聘僱,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10. 封包傳輸:資料在網路上傳輸時,需分割為數個區塊,每一個封包內含部份傳輸資料與表頭資料、封包型態、送件者與收件者的位址等資料。封包首先會傳送到閘道電腦,閘道閱讀目的位址後,將封包傳送到鄰近閘道,如此反覆進行,直到一閘道認得封包所屬的電腦,將該封包直接送達目的位址。
  11. 遊戲戰績:乙方於 Funmily 歡樂派與其他使用者競技下之成果(包括積分、虛擬金幣與其他)。
  12. 禁言處分:係指暫停乙方於 Funmily 歡樂派中一定時間之遊戲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13. 暱稱:係指乙方於 Funmily 歡樂派中自行設定的角色名字,不得更改。
服務簡介
Funmily 歡樂派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乙方線上遊戲之娛樂服務。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
  1. 基於 Funmily 歡樂派所提供之各項服務,請乙方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乙方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
  2. 如乙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甲方應先通知更正個人資料,如因登載不實或未更正致身份無法驗正或業者無法提供,甲方應自負責任。
  3. 甲方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 乙方同意本合約並完成本平台會員服務之申請後,甲方即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乙方使用,並於使用起始後三十日內,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之相關電磁紀錄。
  2. 乙方取得之密碼得於甲方之會員網頁上進行變更。甲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 遊戲管理員) 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
  3. 契約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4. 上述期間屆滿時,乙方仍未辦理續用,甲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契約解除權規定
乙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契約,乙方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前項情形,乙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向甲方請求退費。
資料保密原則
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乙方同意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第三人使用。
個人資料保障
對於乙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於本公司』,除下列情況外,甲方同意在未獲得乙方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乙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 基於法律之規定。
  2. 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要求。
  3. 為保障甲方之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乙方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服務之停止與更改
甲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如有系統或電磁紀錄遭破壞或異常,應採合理的措施後儘速回復。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1.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2. 由於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3. 甲方因系統異常或程式漏洞致生乙方受損時,需負賠償責任;證明無過失,減輕賠償責任。
  4. 上述修復正常前,不得向乙方收費。
  5. 伺服器之例行維護,於七日前進行公告通知停機訊息。
  6. 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服務之終止及退費
  1. 乙方自行為下列行為,即屬違反本合約之行為: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遊戲惡意破壞或修改。
    2. 甲方若發現乙方所填的個人資料是不實的,應予以通知改正之機會,若通知後仍未改正者,則暫停使用服務之權利,但不得超過7日。
    3. 利用遊戲之程式漏洞(BUG)進行遊戲。
    4.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5.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6.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一定三次以上,經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2. 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並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
        暫停遊戲權限(即乙方的帳號將無法進行遊戲):視違規輕重給予七天不等之暫停遊戲權限處份。
      1. 暫停使用服務之權利,但不得超過7日。
      2. 降低遊戲內一定幅度的總遊戲戰績或虛擬物品,並取回不當得利。
      3. 甲方對於事實認定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應賠償其損害。
乙方同意甲方得暫時停止帳號使用權,及暫時停止提供 Funmily 歡樂派服務,並以書面、電子郵件或訊息通知乙方,如乙方對情事有爭議可於七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訴。
乙方得隨時向甲方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所購買但未使用之點數,已消費點數無法退回。(未使用之點數: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儲值通路,向甲方購買用於歡樂派平台使用之點數)
申訴權利
  1. 乙方對於甲方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服務品質及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甲方最遲不得超過十五日回覆。
  2. 二十四小時服務管道、申訴服務管道與電子郵件位址詳見甲方官網
  3. 乙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智慧財產權
Funmily 歡樂派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遵守中華民國法令
乙方必須遵守使用本軟體/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中華民國法令。若乙方的行為違反其他法令,乙方同意甲方得暫時停止帳號使用權,及暫時停止提供 Funmily 歡樂派服務,並以書面、電子郵件或訊息通知乙方,如乙方對情事有爭議可於七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訴。乙方有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1. 乙方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 Funmily 歡樂派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2. 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攻擊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 Funmily 歡樂派的相關網站上。
  3. 乙方同意不會於 Funmily 歡樂派的相關網站上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行為。
  4. 乙方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表文章時,應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5. 乙方同意必須充份尊重著作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計費標準
  1. Funmily 歡樂派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見甲方官網)。
  2.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惟乙方以預付儲值使用本遊戲,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整而減少或縮短。
  3. 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官方網站、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支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將依舊費率計收。
  4. 甲方在官方網站上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所有的費用是以新台幣為單位,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制。乙方同意接受本合約後,即表示授權甲方依照收費制度從乙方的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
電磁記錄
乙方於 Funmily 歡樂派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記錄與 Funmily 歡樂派其他之電磁記錄均 屬甲方所有,甲方對於所管理之電磁記錄應努力維持完整。乙方對於電磁記錄有支配的權利,但不包含遊戲服務範圍外之轉移、收益之行為。
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1.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乙方查詢。
  2. 乙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甲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申請費用為新台幣200元整。
  3.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方式提供資料。
遊戲管理規則及公告
  1.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甲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
  2. 遊戲管理規範、公告、費率表、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皆視為本契約之一部份,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3. 前項契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帳號安全
  1. 乙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查證,經甲方查證乙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2.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甲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乙方不使用者,甲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
  3.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甲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甲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乙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4.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甲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連線品質及補償
  1. 甲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乙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2. 若甲方提供為月費制遊戲時,甲方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等情形的責任。對於乙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之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甲方應返還相關費用,無法返回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遊戲需求及產品包退費
  1. 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詳見各產品包裝及遊戲官網,遊戲維修、分級資訊、退費權利及開關機時間亦均見官網公告。
  2. 乙方得於購買甲方產品包七日內申請退費,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甲方依乙方請求立即退費。
停止營運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送達
  1.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2. 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3. 甲方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規範之修改
  1.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甲方將於官方網站、 Funmily 歡樂派網站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電子報及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
  2. 若未依約定通知,契約變更無效之規定。
  3. 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乙方須立即停止使用 Funmily 歡樂派之各項服務。乙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如果乙方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 Funmily 歡樂派之各項服務,則視為乙方已同意並接受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但若乙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乙方對甲方終止本契約之通知。
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 前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OK